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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州大学2018招聘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8-01-1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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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8 19:20:54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0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立德树人的岗位意识与奉献精神,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身心健康;

  (三)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可按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选择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

  (四)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具备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六)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一年及以上(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

  (七)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18日。

  二、用人方式

  (一)硕士毕业生按照人事代理聘用方式进校(依据学校有关政策,参照省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聘期结束时进行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二)博士毕业生符合江苏省有关规定的按照事业编制聘用方式进校(按照省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聘期结束时进行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系统(yz***.cn[点击查看])完成。

  1.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18年1月18日12:00—2月21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18日12:00—2月22日12:00。应聘人员提交后48-72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可到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缴费时间:2018年1月18日12:00—2月23日10:00。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

  4.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即网上报名成功。

    5.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月24-25日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

  6.现场审核。学校于2月25日组织现场审核。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先熟悉《扬州大学2018年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登录“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点击“立即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报名。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选择对应的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报考专职辅导员的人员从网站个人基本信息须如实填写,并与提供的证书、证明等材料一致。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附件材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上传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主要学生干部聘任证书(含聘任起止时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容完整且清晰,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证明、外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告。

  4.现场审核时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2018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培养学校同意;②社会人员携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另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外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

  5.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2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时政、人文、高等教育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及科学素养,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2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前组织参加心理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二)注意事项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以网上公告和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五、体检、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心理测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初定3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

  (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5年(博士服务期不低于8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施老师、韩老师、董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扬州大学2018年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扬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