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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聘简章
信息来源:浙江省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8-01-30 18: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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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绍兴市疾控中心”)是绍兴市卫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的公益机构,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授牌的省级文明单位。主要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与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等七大职能。中心始终坚持“科教兴防”战略,与国内外多所重点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与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成立“联合实验室”,与香港中文大学建立“预防医学专业教育与培训基地”,与安徽医科大学建立“公共卫生硕士(MPH)联合培养基地”,与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合作开展人畜共患病研究;建有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流行病学科和绍兴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绍兴市公共卫生检测平台;拥有一大批高端仪器设备,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中心现有建筑面积16465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4450平方米。核定机构编制数87名,现有在编人员78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1名,高级专技人员23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2人(博士1人)。中心内设职能科室4个、业务科(所)11个。 二、招聘计划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招聘 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其中国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其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本科重点院校分数线以上; 5.户籍不限。 四、招聘方法及具体时间安排 1.预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2月22日,考生可直接来人或通过投递等方式向本中心预报名,有意者可先期快递相关简历材料复印件或发送电子简历至本中心。邮寄地址: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政办公室(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街,312071);E-mail:sxcdczp2011@、25346276@ 2.现场确认。预报名后,中心将对考生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中心将电话告知,进入现场确认环节。3月5日9:00-15:00在本中心党政办403室进行现场确认,届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3.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加面试的方式。3月6日上午专业测试,下午面试。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2:1以上比例进行考试,如达不到2:1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 考试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对象。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体检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参考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5.考察。对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 6.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对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考生直接与本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5-88137333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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