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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服装学院

(全职,发布于2018-03-1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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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18-03-16 08:31:00
时  间:
地  点:
单  位:

 北京服装学院于1959年2月建校,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 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 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有丰富行业实践经验者优先。 

  6.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7. 京外户口引进人才、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二、需求岗位 

序号 

部门 

岗位

名称 

岗位级别 

要求 

人数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办公 

学生辅导员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博士。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学生工作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专业不限。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教学管理研究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博士。教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工作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 资格审查。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初选人员名单报人事处进行审核。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初试。 

  4. 部门初试。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部门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选人员(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5. 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6. 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7. 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9. 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办法 

  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ww***.cn[点击查看])录入个人信息。简历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 

  联系人:相洪贵       联系电话:64288353 

 北京服装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