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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企业: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日期:2018-03-24 01:40:32.0浏览次数:4
职位 | 学历 | 学院 | 专业 | 需求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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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 | 0 |
为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满足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及其10个配套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现状和事业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的对象主要是符合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2018年度人才引进专业、学历及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的博士(后)、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博士(后)待遇
1.提供购房补贴40万元。
2.二年内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
3.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由学校聘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四级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5年;未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由学校聘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5年。
4.每月发放工作津贴1000元。
5.配偶或子女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学校负责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
6.二年内每月提供误餐补贴300元。
7.提供科研启动资金6-10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待遇
1.二年内每月发放租房补贴500元。
2.二年内每月提供误餐补贴300元。
三、引进人才的义务
引进人才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以及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的任务和工作目标,并积极履行职责。引进人才的工作职责包括:开设并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申请和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国内外重要合作项目;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若干高质量论文;获得省部级成果奖;组织、协助、参与制定和实施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等。其具体工作职责和目标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承诺,由学校与引进人才共同协商并通过签订工作协议的方式确定。人才引进后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接受管理与考核。
四、服务期限及违约处理
凡引进人才,一律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8年。服务期未满8年而提出调离者,必须获得学校批准,同时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被引进人员须全额退还学校所支付的安家费和发放的所有福利、补贴等;
被引进人员须退还所得的学校提供的科研经费,对已物化的部分,应将物化设备或资料交还学院。科研未结题的,学校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被引进人员配偶或子女如为学校聘用的,则一并解聘。
五、附则
(一)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按照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濮职院行〔2016〕22号)执行。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三)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计划(专业课) 2.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计划
(联系人:郭玉龙; 联系电话:0393-4676538 15893266106
电子邮箱:rsc6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