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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8年度
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一、引进数量
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1名,其中教育类10名、卫生类10名、综合类3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引进条件
(一)重点面向东北三省“985”“211”工程院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其他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报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一表)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报考绥芬河市教育局和绥芬河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各岗位,二级目录限制为金融、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会计审计各岗位,条件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一表以上2018年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于2018年7月前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卫生系统医生岗位的考生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可于2019年12月底前取得,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将不予兑现补贴待遇;至2019年12月底前,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三、享受待遇标准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直接列入后备干部培育对象,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兑现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德才表现,按照相关规定,引进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
(三)补贴待遇。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分两次发放,在绥芬河工作满2年发放40%安家费,工作满5年发放另外60%安家费,夫妻同为引进对象的安家费只发放一人。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700元伙食补助,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伙食补助,伙食补助发放期限为3年。符合探亲假规定的,每年核销1次探亲假往返车船费。
(四)住房待遇。按绥芬河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免费入住。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15日,分别在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等9所院校设立报名点。
(二)面 试: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对拟引进的毕业生进行证件审核、档案审查、校方了解等考核程序。
(四)签订协议:引进对象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原则上在绥芬河市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五、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0453-8992096 姜老师13946370073
市教育局:0453-3935143 韩老师13351232966
市卫计委:0453-8136177 兰老师18045325168
六、本次引进公告具体内容请登陆绥芬河市人民政府(ww***.cn[点击查看])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