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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8-03-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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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8-03-27 09:12:47 浏览量:32
单位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单位性质:高等教育单位
单位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35号 招聘学历:硕士及以上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42
相关专业:详见简章 岗位数: 若干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12月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12月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理事单位。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衣之都—海宁,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规划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门口,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学院师生正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开放协同”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朝着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不断奋进。

经过18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教师队伍,专职专任教师队伍中约1/3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约80%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院顺应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设有11个教学部门,33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说明。

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可申请浙江财经大学事业编制,引进要求和待遇详见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求和待遇。

、联系及应聘方式

应聘普通专任教师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专任教师)》(附件3),高层次人才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4);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技能、荣誉证书、科研成果材料,电子稿发送至dfrlzy@,邮件标题注明:硕博招聘在线+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联系人:沈老师 0573-87571142

电子邮箱:dfrlzy@(邮件标题:硕博招聘在线+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35号信箱

邮编:314408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说明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求和待遇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专任教师)》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83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编号

用人部门

专业/学科方向

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0101

金融与经贸分院

1.金融学;
2.经济学(金融方向);
3.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方向)

1

4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或海外教育经历者、双师双能教师、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0102

金融与经贸分院

1.国际经济与贸易;
2.经济学(国际贸易方向或者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1

4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或海外教育经历者、双师双能教师、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0103

金融与经贸分院

经济学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或海外教育经历者、双师双能教师、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104

金融与经贸分院

保险学

1

4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或海外教育经历者、双师双能教师、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0201

财税分院

财政学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应用统计学;
2.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优先考虑。

0202

财税分院

税收学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优先考虑。

0301

工商管理分院

工商管理/运营管理方向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优先考虑。

0302

工商管理分院

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1

38周岁

博士研究生

1.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管理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303

工商管理分院

物流管理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突出科研成果和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优先考虑。

0401

会计分院

会计学

2

4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毕业于985211院校;
2.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3.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或双师双能教师优先考虑。

0402

会计分院

资产评估

2

4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毕业于985211院校;
2.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3.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或双师双能教师优先考虑。

0403

会计分院

财务管理

2

4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毕业于985211院校;
2.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3.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或双师双能教师优先考虑。

0404

会计分院

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审计

2

4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毕业于985211院校;
2.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3.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或双师双能教师优先考虑。

0501

信息分院

管理与科学工程学科方向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毕业于985211院校;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和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502

信息分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30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毕业于985211院校;
2.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科研成果者和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503

信息分院

电子商务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毕业于985211院校;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和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504

信息分院

电子商务

1

30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毕业于985211院校;
2.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科研成果者和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505

信息分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40周岁

博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毕业于985211院校;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和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506

信息分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30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毕业于985211院校;
2.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科研成果者和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507

信息分院

统计学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毕业于985211院校;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和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508

信息分院

应用数学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2.毕业于985211院校;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和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601

法政分院

国际法学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具有985211或专业类院校背景;
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优先考虑。

0602

法政分院

刑事诉讼法学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具有985211或专业类院校背景;
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优先考虑。

0603

法政分院

社会工作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具有985211院校背景或就读专业名列全国前十;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或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0604

法政分院

思想政治教育或历史学或哲学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具有985211院校背景或就读专业名列全国前十;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或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0605

法政分院

思想政治教育或历史学或哲学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具有985211院校背景;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或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0701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广告学、新媒体传播、互联网营销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具备品牌传播、互联网营销营销相关理论基础及相关实践经验,能承担相关专业课程包括实践课程的教学工作;
2.毕业于985211院校;
3.具有在传媒、互联网、广告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702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视觉传达设计(交互设计方向)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具有扎实的视觉传达设计设计理论基础及视觉传达设计设计能力;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软件,尤其是交互设计相关软件如After effectFlashDream weaver等;
2.掌握交互设计、网页设计、视频制作等知识;能担任本专业多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3.具有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及团队沟通能力。

0703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环境设计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具有扎实的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与建筑设计理论基础及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与建筑设计能力;能熟练应用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软件,如CAD3DMAXPSSU
2.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与建筑设计专业的研究生,能担任多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3.具有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和团队沟通能力。

0704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艺术类)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具有扎实的产品设计理论基础及产品造型能力;
2.具有较强的产品手绘能力,能够熟练应用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软件,如AutoCADCoredrawRhino3D或者其他三位造型软件,掌握产品结构原理,精通各种材料与工艺额制作方法和流程;
3.能担任本专业多门专业课程的教学;
4.具有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和团队沟通能力;
5.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或海外教育经历者或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0705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服装设计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具有扎实的服装设计理论基础和服装造型能力;
2.具备较强的服装效果图、款式图的手绘能力,能熟练应用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软件,如Coredraw、AI、Photoshop等设计软件;
3.掌握服装材料、制版与工艺流程等知识;
4.能担任本专业多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5.具备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及团队沟通能力;
6.具有皮革设计方面经验或者针织设计专长者优先考虑。

0706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服装工程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掌握服装结构、制版与工艺流程等知识,能担任本专业服装纸样、服装工艺、服装制作等多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2.具有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及团队沟通能力。

0801

外国语分院

英语

1

45周岁

博士研究生

1.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或海外教育经历者、双师双能教师、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802

外国语分院

英语

1

35周岁

硕士研究生

1.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海外名校、双一流学校(或原985211高校)教育经历优先考虑。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

要求和待遇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学院教学科研岗位,重点引进博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能够全职在岗开展工作。

引进人才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人才:学科领军人物

1.主要面向在本学科领域造诣深厚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教学工作。

3.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以上,并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一级A刊物或国际知名刊物上公开发表过论文3篇以上(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期刊认定标准),获得国家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二)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1项以上。或获得学院研究认可的其他同类、同级别奖项或成果的。项目、论文、获奖如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另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强。

 

第二类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

1.主要面向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一般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学科专业建设所需的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人才(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教学工作。

3.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能引领所在学科与专业建设,科研能力较强,近五年内主持过省部级重大以上研究项目1项,并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一级A刊物上发表过论文1篇以上或在国家一级B刊物上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5篇以上(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期刊认定标准),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二)。或获得学院研究认可的其他同类、同级别奖项或成果的。项目、论文、获奖如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另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强。

 

第三类人才: 教学科研骨干人才

1.主要面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本科学位的教授(研究员)、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副研究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胜任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

3.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学术最新研究动态,科研能力较强,科研潜力较大,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5年内达到以下条件: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二级期刊发表论文5篇或国家1级B刊物上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以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2)。或获得学院研究认可的其他同类、同级别奖项或成果的。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有明显的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第四类人才:  其他紧缺型人才

主要面向学院紧缺专业所需的优秀硕士(原则上应毕业于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及其他特殊人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确属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但学历、年龄不符合上述引进人才条件的,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可按照人才引进程序审批。

二、相关待遇

(一)聘期内享受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津贴等级参照学院当时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二)根据工作需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先安排办公及实验用房。

(三)按类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按学院有关规定分期下达,对在职后申请到的科研项目,按学院政策给予经费配套。

(四)住房待遇:

1.第一类、第二类人才享受购房补贴50-15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学院提供的120-140平方米教师专用房一套;购房补贴若高于房款,按当时、当地同类房屋市场平均价结算,由学院按有关规定支付剩余购房补贴。第三类人才由学院提供100-120平方米教师专用房一套。

2.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到岗工作后学院暂时不能提供住房的,由学院提供免费过渡房或过渡房住房补贴(不超过1年)。

(五)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由学院提供安家费2-10万元人民币。

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金、安家费及住房补贴标准如下(执行标准以协议为准):

人才类型

(服务期)

科研启动金

安家费

住房或购房货币补贴

第一类人才(8年)

20-30万元

5-10万元

购房补贴80-150万元。(提供120-14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房款若低于购房补贴,学院按政策支付剩余的购房补贴。)

第二类人才(8年)

10-20万元

3-5万元

住房补贴50-80万元。(提供120-14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

第三类人才(8年)

5-10万元

2-3万元

提供100-12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

第四类人才(5年)

1-2万元

 

住房补贴5万元。

(六)若夫妻均为我院学科、专业需要且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双方可分别按规定全额享受科研启动费,按就高原则享受一方的安家费和一套住房或购房补贴。如夫妻双方都属于第一、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可给予另一方5-10万元住房补贴。

(七)对于明确配偶随调的,学院负责在学院内部安排工作岗位。

(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讲师及以下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以往工作未满五周年的青年教师,可享受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元/月,生活补贴的发放期限为2年。

(九)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根据省人事厅和浙江财经大学人事管理,或海宁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享受省属事业编制或海宁市事业编制,随调家属(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除外)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编号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应聘岗位:

                           

 

应聘人姓名:

                           

学历/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E_MAIL: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制

                
一、应聘人简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民族

 

工作时间

 

学历

 

学位

 

现档案所在地

 

现工作单位

 

毕业学校及

专业/毕业时间

 

硕导姓名

 

博导姓名

 

职称及

晋升时间

现任职称

 

行政职务及现职务任职时间

 

前任职称

 

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

 

 

(包含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

 

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

(入选国家、省各类人才培养计划情况)

 

主要

业绩

简述

 

二、应聘人近五年主要成就情况

1、近五年承担主要科研、教研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性质

(来源、级别)

项目

经费

起始

年月

终止

年月

排名

进展情况

1

 

 

 

 

 

 

 

2

 

 

 

 

 

 

 

3

 

 

 

 

 

 

 

4

 

 

 

 

 

 

 

5

 

 

 

 

 

 

 

2、近五年获奖情况

序号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奖励名称

奖励

等级

授奖单位

奖励

年度

排名

1

 

 

 

 

 

 

2

 

 

 

 

 

 

3

 

 

 

 

 

 

4

 

 

 

 

 

 

5

 

 

 

 

 

 

3、近五年著作论文情况

序号

著作或

论文名称

出版社(或刊物)

(级 别)

时间

收录情况

影响因子

排名

1

 

 

 

 

 

 

2

 

 

 

 

 

 

3

 

 

 

 

 

 

4

 

 

 

 

 

 

5

 

 

 

 

 

 

4、近五年获授权专利情况

已授权专利:共    项,按重要性填写主要专利

序号

专 利 名 称

授权国

专利类别

(专利号)

公告日

排名

1

 

 

 

 

 

2

 

 

 

 

 

3

 

 

 

 

 

4

 

 

 

 

 

5

 

 

 

 

 

5、近五年教学情况(包括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学年

讲授主要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周授

课数

学年总课时数

教学

评价

 

 

 

 

 

 

 

 

 

 

 

 

 

 

 

 

 

 

 

 

 

 

 

 

 

 

 

 

 

 

 

 

 

 

 

 

 

 

 

 

 

 

 

 

 

 

 

 

 

三、工作思路及目标

主要填写:应聘理由;对所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受聘后的工作目标等。

应聘理由:

 

 

 

 

 

 

工作思路;

 

 

 

 

 

 

工作目标: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对上述填报内容负全部责任,如有虚假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签名: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应聘学科

 

专业技术资格及评定时间

 

应聘类型

学科领军人物  学科(方向)带头人

教学科研骨干  其他紧缺型人才

现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配偶

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 称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历学位

 

专 业

 

学习及工作简历

 

近五年主要学术成就简介

 

近五年教学工作情况

学年/年份

讲授主要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及学生数

 

 

 

 

 

 

 

 

 

 

 

 

 

 

 

近五年发表论文著作情况

论文、著作题目

刊物(出版社)名称、

刊号(书号)、卷(期)数

发表

时间

本人排名

收录、转载等情况

影响因子(IF)和他引次数 

论文

等级

 

 

 

 

 

 

 

 

 

 

 

 

 

 

 

 

 

 

 

 

 

 

 

 

 

 

 

 

 

 

 

 

 

 

 

近五年科研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须注明立项号或文件号)

项目来源和类别

起止

年月

金额

(万元)

本人

排名

是否

结题

成果

形式

项目

等级

 

 

 

 

 

 

 

 

 

 

 

 

 

 

 

 

 

 

 

 

 

 

 

 

 

 

 

 

 

 

 

 

 

 

 

 

 

 

 

 

近五年所获奖励、荣誉、人才项目及育人成果等情况

所获荣誉名称/成果的项目名称

成果类别和等级

授予单位

授予

时间

本人(指导)排名

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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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创新团队、建设学术梯队、培养青年人才情况

 

受聘后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对上述填表内容负全部责任,如有虚假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