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妇幼保健院简介
瑞金市妇幼保健院(瑞金市妇女儿童医院)成立于1955年,医院占地9.6亩,建筑面积13700平方米,已成为全省县级一流的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在全省的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综合规模排名第一,省、市和县(市/区)级综合排名第七。为首都儿科研究所、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和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协作医院。拥有全省县(市/区)级一流的产科急救中心、一流的新生儿重症医学科、一流的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初步形成辐射周边县市200万人口的区域性保健、医疗中心。
医院现有职工331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2人,设有保健、临床、医技及职能科室28个,编制床位200张。保健科设有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围产保健科、儿童脑瘫康复中心、婚检优生优育中心、孕妇学校、产后康复治疗中心、口腔科;临床设有妇科、生理产科、病理产科、儿科、新生儿重症医学科(NICU)、手术麻醉科;医技科室设有放射科、CT室、生理功能科、检验科等科室。2014年,医院门诊16余万人次,住院1.3万人次,住院分娩6485人次,业务收入8160万元。
医院建有现代化的病房,配备有中心呼叫,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和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电子管理系统。拥有德国原装进口西门子多层螺旋CT,飞利浦iu-22四维彩超,美国GE四维彩超,直接数字化X光机(DR),全数字化X光机,日立全自动生化仪,德国drager麻醉机,德国西门子新生儿有创呼吸机,史蒂芬无创呼吸机,史赛克、奥林巴斯和狼牌宫、腹腔镜,德国妇产科(能量平台)工作站,美国leep刀、新生儿高压氧舱、微量原素原子吸收光谱仪、贝克曼全自动化学发光仪等2800余万元先进仪器和设备,技术力量雄厚。
目前医院已形成了以妇女健康、围产医学、儿童健康系列保健为主要内容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妇科宫、腹腔镜手术、腹式及阴式全子宫切除术、美容概念剖宫产、腹膜外剖宫产、无痛人流、无痛分娩技术、新生儿疾病救治是医院独具特色的项目,妇女儿童保健、新生儿重症救护和产科急救已成为辐射周边县市的服务品牌。医院先后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妇幼卫生工作暨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市、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状”、赣州市“群众满意医院”、赣州市“先进妇幼保健院”、赣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
为提升原中央苏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市作出了整体搬迁瑞金市妇幼保健院的决定。医院新址位于瑞金市城东206国道与象湖湿地公园交汇处卫生规划用地内,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新院建设用地86.33亩,建设计划编制床位500张,建筑面积:46500m2(不含地下车位10000m2等)。新院将围绕三个中心化建设体系(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医疗保健中心、围产医疗保健中心),通过有特色的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后康复、新生儿保健、哺乳质量促进、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和保健与临床工作的有机结合,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一个覆盖整个生命周期的全方位医疗保健服务,解决妇女儿童的所有健康问题。迁建项目预计到2018年上半年完成施工,下半年进行整体搬迁并投入试运行。医院的整体迁建将为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三级妇女儿童医院”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推进赣南东部和赣闽边际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形成技术领先、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具备核心竞争力和区域龙头地位,有效辐射周边(会昌、宁都、石城、长汀)县市近200万人口的区域性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全日制医学类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年龄限30周岁以下。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儿童保健科医师 | 3 | 临床医学、中西医、妇幼保健医学 | 本科 |
三、联系方式
左建华 18979708812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待遇:
人员分类 | 基本工资 | 绩效(岗位绩效、目标奖) |
全日制本科 | ①来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试用期12个月,前3个月内基本工资2000元/月,第4个月起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试用期满未取得上岗证者,下同),1年后取得上岗证者基本工资3000元/月。 | 来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工作满6个月后未取得上岗证者按同岗位6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1年后未取得上岗证者但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1年后取得上岗证且有独立工作能力者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②来院时已取得了上岗证者,试用期3个月,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3000元/月。 | 来院时已取得了上岗证者,工作满3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工作满6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医师岗另享受住房(租房)补助100元/月,补贴时限为一年,限家在象湖镇城区外的租房人员并需提供租房合同。
瑞妇幼字〔2017〕37号
关于印发《2017年瑞金市妇幼保健院临聘人员工资及绩效奖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2017年瑞金市妇幼保健院临聘人员工资及绩效奖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8月11日
瑞金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2017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35份
2017年瑞金市妇幼保健院临聘人员工资
及绩效奖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临聘人员管理,稳定医院聘用人员队伍,充分调动医院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主人翁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指医院自主从各类高等院校、人才市场或其它途径,经公开招聘考试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他类别)和院内长期聘用人员。包括因科室工作急需招用的短期临聘人员。
(二)院内聘用人员岗位分类
1、专业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具有相应上岗证书或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医、护、药、技岗位(应届毕业生除外)。对医学类和非医学类大专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到各职能和管理科室担任干事或工作人员的,列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按对应学历享受待遇。
2、工勤技能岗位:指必须承担相应技能操作和维护等职责,以保障医院日常工作运行为目的的工人岗位,如水电工、司机、收费员、打字员等。
二、待遇
院内聘用人员工资及奖金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奖金(包括岗位绩效、专项奖、目标奖)和其他福利。
(一)专业技术人员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人员分类 | 基本工资 | 绩效(岗位绩效、目标奖) |
全日制博士 | 试用期3个月内3800元/月; 试用期满后5400元/月。 | ①来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医生需有执业医师证,下同),工作满6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6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1年后未取得上岗证者但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取得上岗证并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列入科室管理,下同)。 |
②来院时已取得上岗证者,试用期3个月内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工作满3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列入科室管理,下同)。 |
另增加儿科医师、妇产科医师服务奖励4000元/月,50%为“递延支付金”(2000元/月,期限5年),服务满三年后按月递延支付,50%为“风险激励金”(2000元/月,期限10年),服务满十年后一次性支付;住房(租房)补助200元/月,补贴时限为2年,限家在象湖镇城区外的租房人员并需提供租房合同。(为方便管理,住房补贴按年度发放,一年发放一次,下同)。
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获“住院医师规培证”者:
人员分类 | 基本工资 | 绩效(岗位绩效、目标奖) |
全日制硕士 | 试用期3个月内2800元/月; 试用期满后3800元/月。 | ①来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工作满6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6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1年后未取得上岗证者但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1年后取得上岗证者且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②来院时已取得了上岗证者,试用期3个月内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工作满3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另增加儿科医师、妇产科医师服务奖励2000元/月,50%为“递延支付金”(1000元/月,期限5年),服务满三年后按月递延支付;50%为“风险激励金”(1000元/月,期限10年),服务满十年后一次性支付,服务期中断从零重新计算服务期;医师岗享受住房(租房)补助150元/月,补贴时限为2年,限家在象湖镇城区外的租房人员并需提供租房合同。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人员分类 | 基本工资 | 绩效(岗位绩效、目标奖) |
全日制本科 | ①来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试用期12个月,前3个月内基本工资2000元/月,第4个月起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试用期满未取得上岗证者,下同),1年后取得上岗证者基本工资3000元/月。 | 来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工作满6个月后未取得上岗证者按同岗位6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1年后未取得上岗证者但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1年后取得上岗证且有独立工作能力者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②来院时已取得了上岗证者,试用期3个月,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3000元/月。 | 来院时已取得了上岗证者,工作满3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工作满6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医师岗另享受住房(租房)补助100元/月,补贴时限为一年,限家在象湖镇城区外的租房人员并需提供租房合同。
4、全日制大专毕业:
人员分类 | 基本工资 | 绩效(岗位绩效、目标奖) |
全日制大专 | ①来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含医师岗取得执业助理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取得上岗证者基本工资2050元/月。 | 工作满一年后未取得上岗证但有独立工作能力者按同岗位6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取得上岗证并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者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其中,临床专业工作满一年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并有独立工作能力者按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 |
②来院时已取得了上岗证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900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2050元/月。 | 工作满6个月后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工作满一年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5、全日制中专毕业:
人员分类 | 基本工资 | 绩效(岗位绩效、目标奖) |
全日制中专 | ①来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400元/月,试用期满取得上岗证者,基本工资1950元/月。 | 工作满一年后未取得上岗证但有独立工作能力者按同岗位60%发放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不享受岗位绩效;工作满一年后取得上岗证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者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②来院时已取得上岗证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1950元/月。 | 工作满6个月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工作满一年后有独立工作能力,按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 |
(二)工勤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350元/月,不享受任何绩效;试用期满后在基本工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岗位绩效、目标奖(按院方绩效奖金分配方案执行)。
(三)短期临聘人员:
人员分类 | 基本工资 | 绩效(岗位绩效、目标奖) |
短期临聘 | 在相同条件下(岗位、学历、上岗证、独立工作能力等),按长期临聘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下调300元/月作为短期临聘人员基本工资。 | 在相同条件下(岗位、学历、上岗证、独立工作能力等),按长期临聘人员绩效奖金标准执行。 |
三、相关说明
1、规定中月指自然月,如3月14日到岗,则到6月13日工作满3个月,以此类推。
2、所有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规定时间取得上岗证但无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正式在编人员参照执行。
3、凡因工作满规定时间、取得执业资格(需提供资格证)、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等各种原因调资均由科室申报,调资申请经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同意后执行,科室未及时申报不予发放或调整相关薪资且不予补发。
4、临聘人员辞职,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院方申请同意并填写《物资归还确认书》(于正式离职前5天交回人事科),如未提前申请而离职或未按时交还《物资归还确认书》,则其离职后的目标奖、住房补贴、延迟支付金、风险激励金、一次性奖金等所有薪资均不予发放。
5、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可以续签。录用后转为正式编制内的硕士和博士产儿科医师服务奖予以保留。
6、工龄工资:工龄计算起始时间为2013年2月,即2013年2月前入职人员按2013年2月,2013年2月以后入职人员按实际入职时间计算,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为体现工作年限较长人员的劳动价值,对工作满4年及以上(即2013年1月及以前)人员按以下标准补贴工龄工资:①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工作年限每年补贴15元;②工勤人员按工作年限每年补贴10元,均以10年封顶。
工作满4周年后(如2013年2月入职,则到2017年2月满4周年,以此类推),参照市人社局调整在编人员薪级工资做法,每年2月份调整一次上一年度临聘人员工龄工资。对年度考核合格者的人员按以下标准增加工龄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增加工龄工资(工龄必须按连续工龄计算,中断从零计)。①初级士每年增加工龄工资25元;②初级师每年增加工龄工资35元;③中级职称每年增加工龄工资60元;④工勤技能岗位每年增加工龄工资15元。
7、新入编人员:基本工资(含基础性绩效)按市人社局批准工资标准发放。院方发放绩效奖金部分执行标准为:①入编我院时未取得上岗证者,在取得上岗证前按同岗位6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取得上岗证并能独立工作者,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②入编我院时已取得上岗证者(含无上岗证可考的管理岗位人员)过渡期3个月,过渡期内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3个月过渡期后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3个月过渡期后仍不能独立上岗的,在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前按同岗位8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指院方发放人员)。③对原在我院工作并已取得执业资格、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临聘人员入编我院后,如仍在原岗位工作,取消3个月过渡期,可直接按同岗位100%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④具有资格证后享受专项奖(具有专项奖的科室人员)。
8、临聘人员基本工资及工龄工资列入考勤管理:①外出进修人员及休产假(含第一次人流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国家法定假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及工龄工资。②除国家法定假外,凡休事假、病假人员以基本工资及工龄工资的80%为基数按休假天数计扣工资,即工资*80%/22*休假天数。③对尚处见习期无绩效奖金人员,因迟到等考勤原因导致扣款以最低岗位绩效460元/月标准计扣工资。④对旷工人员按旷工天数计扣工资,即工资/22*旷工天数。⑤原则上未享受100%绩效的人员其他福利(不含一次性奖金)按50%发放。⑥所有休假、进修及旷工期间的绩效奖金参照在编人员管理。
9、对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人员如无上岗证可考,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对应学历无证人员标准执行相应工资、绩效,试用期满一年后按对应学历具有上岗证人员执行工资、绩效。
10、为方便管理,所有临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延后一个月发放工资,如5月10日到岗,则延缓至6月份发放5月10-5月31日工资,7月份发放6月份工资,依次类推。试用期满开始享受绩效奖金后当月补发延缓发放的工资。
四、本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其它未明确事项按医院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调资申请
调资申请
尊敬的院领导:
现有XX科XX(姓名),第一学历XX,XX专业,于XX年XX月XX日到岗(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调资理由)①工作已满XX个月,现申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由XX元/月增加XX元/月;②工作已满XX个月并已取得上岗证,现申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由XX元/月增加XX元/月;③工作已满XX个月(或一年),无上岗证但有独立工作能力,现申请按同岗位XX %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④工作已满XX个月(或一年),已取得上岗证且有独立工作能力,现申请按同岗位XX %发放岗位绩效和目标奖;⑤已取得XX专业技术职称,现申请增加工龄工资XX元/月。
申请科室: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