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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宫事业发展需要,经宫党委常委会研究并向国家民委报批,现将2018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民族文化宫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二、招聘岗位简介
1.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研究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文物保管、整理研究和对外展示工作等。
2.图书馆,图书编目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少数民族言语图书和古籍的整理、研究,民族文字古籍数字化等工作。
3.办公室,文秘岗,主要工作职责:会务筹备和文稿撰写、对外联系等。
4.展览馆,综合部文秘岗,主要工作职责:行政管理、项目策划、对外联系等。
5.展览馆,编辑部编辑岗,主要工作职责:文稿、项目方案的撰写。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招聘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5人(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热爱民族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它条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5.京外生源需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mzwhgrsc@,邮件标题格式为“应届毕业生: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三)组织笔试、面试
对应聘者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在国家民委网站、民族文化宫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报备和签订合同
1.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民委审批备案,与受聘人员签
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需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解除就业协议,须承担违约责任。
2.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9号,民族文化宫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83195553
E-mail:mzwhgrsc@
六、计划表、报名表
民族文化宫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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