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一: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3人)
招聘条件:
1、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优先考虑游泳、田径(含体能训练)、篮球、民族传统体育等),研究生学历,博士;或研究生学历,硕士,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无等级称号项目需获全国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
2、具有较高的体育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较强的体育教学能力;
3、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强烈的责任意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岗位职责:
1、承担公共体育课教学工作和校园群众体育、运动训练工作;
2、建立或作为骨干参与建立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并发表学术论文;
3、积极参加体育系和学校建设等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