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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7日至2000年4月19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8. 具体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2018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专业范围参照《2018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9. 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无锡市户籍。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8月底前毕业生(以《2018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10. 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11.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为依据。工作年限从2018年8月31日向前推算。同时应聘考生必须相应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助级及以上)。
12.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4月17日9 : 00-2018年4月19日15 : 00
2. 报名网址:
江阴网上报名系统rs***000[点击查看]
3.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17日9 : 00-2018年4月19日16: 00
(二)缴费确认
1. 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4月17日9 : 00-2018年4月20日16 : 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2.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8〕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 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9 : 00-16 : 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8年4月27日9 : 00起。
三、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岗位代码01-08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报考岗位代码09-95的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岗位代码09-95)
1.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如该岗位同时设有两个及以上报考专业的,考试内容以第一专业为主)。其中岗位代码为68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
(1)岗位代码01-08的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岗位代码09-95的考生,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跟进)。
2. 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5月10-11日,9 : 00-11 : 00,13 : 30-16 : 30。
3. 资格复审地点:
江阴市红十字血站辅楼(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4. 资格复审要求: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2。
5. 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1.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方式:
(1)岗位代码01-08,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岗位代码09-95,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岗位代码01-08,总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同分,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岗位代码09-95,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 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 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江阴卫生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于拟聘公示发布后3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江阴卫计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计委)
监督电话:0510-86860291
原标题:2018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2018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要求.doc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附件1: | |||||||||
2018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岗位(专业)名称 | 岗位代码 | 学历 | 学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江阴市人民医院 | 01 | 普外科 | 0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2 | 儿科 | 0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3 | 急诊科 | 0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4 | 江阴市中医院 | 02 | 麻醉科 | 0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麻醉学 | 应届毕业生 |
5 | 耳鼻咽喉科 | 0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方向) | 应届毕业生 | ||
6 | 神经内科 | 06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神经病学方向) | 应届毕业生 | ||
7 |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 03 | 肛肠科 | 07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肛肠方向) | 应届毕业生 |
8 | 江阴市口腔病防治所 | 04 | 口腔医生 | 08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口腔医学 | 有工作经历 |
9 | 江阴市人民医院 | 01 | 感染科(门诊) | 09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10 | 病理科 | 10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2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11 | 乳甲外科(乳房扫描室) | 1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影像学 | 限女性,应届毕业生 | ||
12 | 神经内科(脑电图) | 12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13 | 神经内科(电生理) | 1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14 | 超声科 | 14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5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15 | 放射科(含核医学) | 15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2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
16 | 儿科 | 16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2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应届毕业生 | ||
17 | 麻醉科 | 17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3 | 麻醉学 | 应届毕业生 | ||
18 | 心电图 | 18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5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19 | 急诊医学科 | 19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具有岗位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 ||
20 | 急诊医学科 | 20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3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21 | 检验科 | 2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应届毕业生 | ||
22 | 护理 | 22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6 | 护理学 | 应届毕业生 | ||
23 | 护理 | 2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4 | 护理学 | 有工作经历 | ||
24 | 江阴市中医院 | 02 | B超室 | 24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2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25 | 心电图室 | 25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26 | 疼痛科 | 26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麻醉学 | 有工作经历 | ||
27 | 检验科 | 27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应届毕业生 | ||
28 | 药剂科 | 28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药学、药学 | 应届毕业生 | ||
29 | 推拿科 | 29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针灸推拿学 | 应届毕业生 | ||
30 | 药剂科 | 30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中药学 | 应届毕业生 | ||
31 | 护理 | 3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5 | 护理学 | 应届毕业生 | ||
32 |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 03 | 重症医学 | 32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2 | 临床医学 | |
33 | 精神科 | 33 | 本科级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34 | 儿科 | 34 | 本科级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35 | 精神科 | 35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36 | 检验科 | 36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应届毕业生 | ||
37 | 护理 | 37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护理学 | 应届毕业生 | ||
38 | 公共卫生 | 38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限医学院校毕业,有工作经历 | ||
39 | 江阴市口腔病防治所 | 04 | 口腔医生 | 39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口腔医学 | |
40 | 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5 | 微生物(临床)检验科 | 40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 应届毕业生 |
41 | 江阴市妇幼保健院 | 06 | 医学检验科 | 4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有工作经历 |
42 | 口腔科 | 42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口腔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43 | 江阴市健康促进中心 | 07 | 健康促进科 | 4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限医学院学校毕业,应届毕业生 |
44 | 江阴市红十字血站 | 08 | 检验 | 44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非传染病病人及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 |
45 | 护理 | 45 | 本科及以上 | 1 | 护理学 | 非传染病病人及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 | |||
46 | 护理 | 46 | 本科及以上 | 1 | 护理学 | 具有岗位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非传染病病人及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 | |||
47 | 江阴市急救中心 | 09 | 院前急救医生 | 47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2 | 临床医学 | 需抬担架,适合男性 |
48 | 江阴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 | B超室 | 48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49 | 放射科 | 49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有工作经历 | |||
50 | 江阴市利港医院 | 11 | 预防保健科 | 50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预防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51 | 外科 | 5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52 | 江阴市利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影像 | 52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影像学 | |
53 | 检验科 | 5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
54 | 江阴市石庄卫生院 | 13 | 临床 | 54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55 | 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 55 | 大专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2年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经历 | |||
56 | 江阴市中医外科医院 | 14 | 儿科 | 56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中医学 | 有工作经历 |
57 | 内科 | 57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有工作经历 | ||
58 | 内科 | 58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有工作经历 | ||
59 | 影像 | 59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
60 | 江阴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 | 预防保健科 | 60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限医学院学校毕业,应届毕业生 |
61 | 针灸推拿科 | 6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针灸推拿学 | |||
62 | 江阴市青阳医院 | 16 | B超室 | 62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学 | ||
63 | 药剂科 | 6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中药学 | 有工作经历 | ||
64 | 临床 | 64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中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65 | 临床 | 65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2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66 | 江阴市马镇卫生院 | 17 | 外科 | 66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
67 | 口腔科 | 67 | 本科及以上 | 1 | 口腔医学 | ||||
68 | 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 68 | 大专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 | 2年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经历 | |||
69 | 江阴市中医肝胆医院 | 18 | 外科 | 69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有工作经历 |
70 | 医学影像科 | 70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应届毕业生 | ||
71 | 普外科 | 7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72 | 护理 | 72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护理学 | 有工作经历 | ||
73 | 妇产科 | 7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限女性,应届毕业生 | ||
74 | 江阴市南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 | 临床 | 74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75 | 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 75 | 大专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2年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经历 | |||
76 | 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 | 20 | B超室 | 76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
77 | 儿科 | 77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
78 | 肾内科 | 78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有工作经历 | |||
79 | 江阴市陆桥卫生院 | 21 | 放射科 | 79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
80 | 护理部 | 80 | 本科及以上 | 1 | 护理学 | 有工作经历 | |||
81 | 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 81 | 大专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2年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经历 | |||
82 | 江阴市周庄医院 | 22 | 内科 | 82 | 本科及以上 | 1 | 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有工作经历 | |
83 | 中医科 | 83 | 本科及以上 | 1 | 针灸推拿学 | 有工作经历 | |||
84 | 江阴市新桥卫生院 | 23 | 护理部 | 84 | 本科及以上 | 1 | 护理学 | ||
85 | 放射科 | 85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 ||||
86 | 江阴市中医骨伤医院 | 24 | 外科 | 86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
87 | 妇产科 | 87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限女性 | |||
88 | 江阴市顾山卫生院 | 25 | 妇产科 | 88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限女性 | |
89 | B超室 | 89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
90 | 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 26 | 放射科 | 90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学 | 应届毕业生 | |
91 | 麻醉科 | 9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92 | 五官科 | 92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93 | 外科 | 9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
94 | 江阴市文林卫生院 | 27 | 外科 | 94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
95 | 五官科 | 95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
合计 | 126 | —— | —— | ||||||
注:1.招聘岗位代码55、68、75、81的为专技13级,招聘岗位代码19、46的为专技10级,其余招聘岗位为专技12级; 2.其他要求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相应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助级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