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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招录岗位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财务 会计 |
0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1、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会计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五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掌握现代会计、财务、税法、金融、财政、计算机理论和技术。 |
财务 出纳 |
02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综合 办公室 |
03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 |
1、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中型企业办公室负责人三年以上管理经验。 |
法务 |
04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司法资格证; 3、具备五年以上法务工作经验。 |
投资 发展 |
05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经济类 |
1、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两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3、在基金、投行、律所、审计或会计事务所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 |
项目 业务 |
06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建筑工程类 |
1、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建设工程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一级或者二级); 3、具有至少承担二个以上投资在亿元工程项目主要管理的工作经历; 4、具有三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历。 |
二、招录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有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凭配偶或父母户籍报考。
3.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4月30日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不可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冶金工业园南楼716室(锦丰镇创业路7号)。
3.报名材料:
社会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市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市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另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三张。
4.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提交填写完整的《登记表》2份,并加贴照片。报名者可先从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冶金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
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录程序
1.人岗相适度测评与面试
本次招聘设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均为百分制。所有考生根据人岗相适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用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录用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人岗相适度测评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以上成绩、折合分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总成绩高者。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与政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与录用
经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冶金工业园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工作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单位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待遇和相关说明
1.本次招录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张家港市同等级别国企人员待遇;
2.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冶金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959193、58959183、5895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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