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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新媒体运营专员

(全职,发布于2018-04-1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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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为做好龙华区检察院官方网站、“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的运营和推广,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新媒体运营专员1-2名,负责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日常编辑、管理和对外宣传等工作,录用后将入职海南正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地点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一、应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美术设计、广告传播、新闻、影视制作、中文、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条件;


  2、熟悉新媒体相关制作软件,能熟练制作图解新闻、H5等新媒体产品;


  3、热爱互联网,熟悉网络流行文化,了解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运营方式;


  4、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头脑灵活,能承担较大工作压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新闻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6、有网络媒体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新媒体运营专员


  需熟悉设计工作基本常识,具备良好的美术功底,熟悉新媒体相关制作软件,能熟练制作图解新闻、H5等新媒体产品,具备一定的新闻稿件采编常识,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有网络媒体从业经历者优先。


  工资待遇:3500元/月,享受五险。周末双休。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我院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3日。应聘人员将简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iceyff@,或送到龙华区检察院5005办公室(地址:龙华区海垦路119号三叶东路)。


  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本院工作人员会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笔试及面试时间。联系人:黄方方 1897633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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