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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管、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以培养商务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占地近600亩,背倚缙云神秀,远眺歌乐美景,邻接成渝高速复线交汇口,交通便捷,区域优势明显。校园温馨和谐、书香浸润,传统与现代交融,是闻名遐迩的教书育人理想场所。
学校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和重庆市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开展专业建设,形成了会计金融、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餐饮旅游、出版传媒、电子信息等六大专业群,共计34个专业,其中市级骨干专业6个,在校学生8800余名。目前,学校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不懈奋进。
二、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按需引进、分类管理的用人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考核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三、招聘计划
计划通过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1名,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人事代理类)》(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有工作单位的,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高等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三)具备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须符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特殊专长的人才经上级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六)自愿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服务6年以上。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人事代理类)》(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电子邮件请以"姓名 毕业学校 专业 应聘岗位序号"形式命名)。凡符合考试招聘条件的对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应聘资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3-61691029(办)
报名邮箱:cqswxyzp2018@
2.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0日止。
3.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根据报名情况,由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核考试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
(二)资格初审
根据网上报名提交的报名资料,由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在报名截止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邮件通知持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学院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核考试人员的名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人事代理类)》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社保凭证和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4.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请下载附件4);
5.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四)考核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参加考核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主要包括"讲课"及"专业问答",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讲课内容为指定专业教材或指定专业内容;考核时间不超过25分钟(其中讲课15分钟,专业问答10分钟)。
2.辅导员岗位。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和适岗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不予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环境适应、语言表达等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专任教师岗:总成绩=考核成绩
辅导员岗: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专任教师岗总成绩、辅导员岗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采取个人填写考核材料,考察小组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学校《人事代理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与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待遇,享有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人事代理人员与学校编制不直接挂钩,在编制和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参加我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事业编制。
七、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要求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项
(一)考试、考核、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取消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通过校园考核招聘,并已签订三方协议的招聘对象,直接参加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方案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人事代理类)》(附后)
附件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人事代理类)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1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人事代理类)
部门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会计学院 |
岗位1 |
专任教师 |
2 |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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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2 |
专任教师 |
2 |
金融学类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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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管理系 |
岗位3 |
专任教师 |
3 |
工商管理类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有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商务策划、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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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4 |
专任教师 |
1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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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5 |
专任教师 |
2 |
经济与贸易类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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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6 |
专任教师 |
2 |
经济学类(统计方向)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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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7 |
专任教师 |
1 |
电子商务类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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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8 |
专任教师 |
1 |
电子商务类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有3年及以上电子商务运营项目主管,或网络营销项目主管,或网站建设主管,或网站运营主管,或新媒体建设及运营等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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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旅游学院 |
岗位9 |
专任教师 |
3 |
旅游管理类(烹饪方向)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科为烹饪相关专业者,本科专业可不限 |
紧缺专业 |
公共管理系 |
岗位10 |
专任教师 |
4 |
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历史学类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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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岗位11 |
专职 辅导员 |
10 |
不限 |
全日制985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中共党员,男性(须长期入住男生公寓,带学生外出实习实训,走访边远贫困地区困难学生),愿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
特殊岗位 |
合计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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