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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棚改公司”)是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区政府”)批准(乌高(新)政办[2016]41号文),高新区(新市区)国资委出资(以下简称“新区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市场开发。为补充2018年各岗位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要求详见《乌鲁木齐新区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2018年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报名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3、符合《岗位表》任职条件关于年龄及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
4、以下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2014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
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相关表格请登录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应聘登记表》;
(下载的《应聘登记表》为2页,须打印于一张A4纸正反两面,并按要求详细填写)。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写的《应聘登记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之后的毕业人员,请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照片蓝底4张;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23日
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610室
2、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相关事宜由乌鲁木齐新区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四、其它要求: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与《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并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所有报名资料作为应聘资料存档,不予退回。
咨询电话:0991-6645733
监督电话:0991-3678873
乌鲁木齐新区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附件【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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