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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全职,发布于2018-05-0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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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招聘教学教务秘书(派遣A类岗)

发布时间:2018-05-04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材料学院,具体情况见下表,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岗位职责

应聘条件

应聘联系方式

1

教学教务秘书

A

1.各类环节的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毕业环节、实习、社会实践等)

2.教学过程的监督与质量检查,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

3.教师工作量及本科生教学经费的预决算;

4.本科生教务、学籍、学生档案等工作;

5.完成领导及学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3.有本科生教学教务工作经验;

4.研究生学历。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71517,应聘邮箱:jmse@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56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A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见表1

1A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本科

硕士

博士

岗位工资(单位:元/月)

3900

4600

6000

年贡津贴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月;年贡津贴最高不超过500/月。

绩效考核奖

学校每年按照每个A类岗三个月应发工资,计算各部门(单位)的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额,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每位派遣人员的发放金额。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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