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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的公告 | |
作者: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23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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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的 公 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文秘专业2名,法学专业2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3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5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406室(灵溪镇山前路38号)。 (三)咨询电话:0577-68706366 (四)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张(另需提供电子版),并填写《协管人员报名表》。 (五)由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同分,则另行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县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年限不得低于2年。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经试岗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4、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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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5/11 10:5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