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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8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8-05-1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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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县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归属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管理,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户籍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市政园林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城市园林、园林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

 

城镇规划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城镇规划、城市管理与监察、城镇建设

 

房屋建筑工程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工程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工程管理

 

会计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设计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和事业心强,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要求年龄为1835周岁(19825122000512期间出生)。

3.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工程管理方面应用软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及壶镇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文中网上就指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壶镇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85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512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须在签订合同前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

工作人员对填写好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登记确认并择期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8512-20185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壶镇镇华强路10209办公室。

联系人:金柳川联系电话:0578-3018500

岗位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 面试成绩÷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结束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办理转正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项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由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8-3018500

举报受理单位:壶镇镇人民政府

举报投诉电话:0578-3018500

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511

2018年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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