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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机关法制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为市邮政管理局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市邮政管理局发布的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
(三)参与市邮政管理局与其他单位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者以市邮政管理局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
(四)为市邮政管理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受市邮政管理局委托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参与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法制教育、宣传、培训等活动;
(七)协助处理市邮政管理局委托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业绩良好,熟悉行政领域法律事务,专业能力较强;
(四)严格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应职责,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六)熟悉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基本了解邮政、快递业行情和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经验及能力;
(七)执业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上,并在北海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三、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2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2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8年6月10日前送至我局办公室。
(二)评审
北海市邮政管理局将组成评审工作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我局将与单位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我局法律顾问及助手的主要职责。
北海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69号政协大厦5楼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36000,联系人:朱少举,联系电话:0779-307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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