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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招聘简章 |
发布部门: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 |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现委托河南厚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司法辅助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口吃;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20—28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司法辅助人员共计40人) 1、书记员20人(性别不限) 从事审判辅助事务(包括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庭审记录,卷宗的整理、装订、归档,案件信息的录入等工作); 2、协警20名(要求为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协助从事法院的警务保障工作(包括维护庭审秩序,安全检查,协助配合实施执行措施等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1、工资:见习期(三个月)月工资为1800元;见习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实发1910元(扣除社保后)。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含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3、用工手续办理:合格录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与河南厚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 五、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2018年5月26日—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1)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报名人员可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东办公区(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十里铺南路17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现场联系电话185-3926-6690; (2)2018年5月26日至6月3日,报名人员可在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3号楼605室进行资格初审、确认;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或院系出具本年度毕业证明; (3)个人简历一份;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6)现场填写并提交《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打印判决书(10分钟),满分一百。 2、听打庭审笔录,满分一百。 (三)体能测试(仅限司法协警岗位) 项目及标准: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100分。 (五)确定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书记员综合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协警综合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20% 体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结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最终招聘40人。 2、体检合格即可录用,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如因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特殊原因等出现报名人员不足者的,可以1:1展开考核录取,人员确实不足的,可以再次开展招聘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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