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办于1958年,有近60年的行业特色办学历史,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学院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腹地——常州,坐落在风景优美、充满现代气息,集教学、科研、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常州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内。学院占地面积824亩,建筑面积26万m2。设有机械工程系、模具系、电子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轻工工程系、艺术设计系、经贸管理系、旅游系、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八系三部及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共42个专业。据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就业率数据: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3%以上,年终就业率98%以上,均高于江苏省高职院校的平均水平。《江苏省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显示,学院2013、2014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水平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分别位列第一、第二。学院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1万余人,教职工近600人,副高以上职称比例达32%,硕、博士学位比例达66%,“双师”素质比例达84.19%。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江苏省技术能手3人,江苏省教学名师3名、“省333工程”项目培养对象4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13名、高级技师35人、技师59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5位教授入选常州市政府智库,为服务地方产业结构与升级建言献策。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年龄符合岗位表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国外学历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需求岗位
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11日下午4: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请将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xgfdy@
应聘财务处会计岗位的请将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发送至、
zhaopinrsc@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任何报名费、考试费,收到邮件回复即为报名成功。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 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按要求认真填写。
(2)相关材料扫描件(不超过1M):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成绩单。
报考辅导员岗人员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提交者不予初审。
3. 我院公开招聘不收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4.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并在我院官网公开招聘栏目补充公告。
5.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学院主要负责人、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考试流程及办法
(一)资格复审。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参加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参加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并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二)考试方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划定的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
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分数分别按50%、5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试总成绩。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面试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七、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院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予以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八、联系方式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
联 系 人:马老师、周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9-86335068
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