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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市面向博士研究生2018公开招聘公办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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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晋江市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通告
2018-06-05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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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单  位: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关于实施晋江市博士人才助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意见》、《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不限岗位、不限职数;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均可引进,引进后纳入晋江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同);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cn[点击查看])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cn[点击查看])上可查询认证。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晋江市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预报名(电子邮箱:85660294@)。

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初。

(2)报名地点: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或视报名情况在高校设立现场报名点。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4.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招聘办法

1.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凡70分及以上的,均可聘用。

五、聘用办法

1.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意向。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3.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中国晋江-晋江市教育局”专栏(ww***.cn[点击查看])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向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以及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2.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晋江-晋江市教育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4.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引才政策

1.对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拟聘用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其中,对具有以下荣誉或奖项之一的,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县级名师名校长;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开选拔推荐并获个人本专业课堂教学大赛、技能竞赛省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前2位完成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其余拟聘用人员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

2.按照《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文件规定,享有特殊津贴、人事关系、职称聘任、职务聘任、生活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政策。

3.对辞职、离职来晋江市工作的博士,辞职、离职前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与来我市后的工作时间合计为连续工龄。

4.按照《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人才认定条件,报考人员如可认定为更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可按照就高原则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八、其它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尚未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一年内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条件(持有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否则不予按期转正,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后再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四)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中国晋江-晋江市教育局”专栏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表:2018年晋江市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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