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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泰州市姜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姜堰区户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姜堰分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606室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不动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由组织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由组织招聘单位在笔试结束后划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姜堰分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泰州市姜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咨询电话:0523-88089689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姜堰分局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姜堰日报。
泰州市姜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12日
泰州市姜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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