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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有效期: 2018-08-2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安排,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48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法官助理主要从事与司法工作相关的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
年满二十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截至报名结束日) ;
非农业户口 ;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月均收入约6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84000元-11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6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原件(请登录北京法院网(bj***org[点击查看]),下载《报名表》,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白底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
6.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北京法院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16日-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在北京法院网公布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五)政审、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通过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北京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七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注意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2018年7月23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招录法院不与非北京常住居民户口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我院在市高院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为聘用制法官助理统一办理存档手续。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10-59891830; 010-59891078;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