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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门市城市水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启事(2018年7月) |
发布时间:2018-07-13 |
华侨大学厦门市城市水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启事 (2018年7月) 因工作需要,我校厦门市城市水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承担工程中心在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2.协助工程中心进行日常办公事务的管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独立学院),双证齐全; 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的英文书写和交流能力。 4.具有外部水环境、土壤环境治理和评价工作经验者,或具有良好的综合实验和项目管理能力者优先; 5.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31日。 报名办法: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raola@;同时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本硕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 四、考核办法 1.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2.考核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在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后报学校审批,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五、相关待遇 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聘用。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六、岗位咨询电话:饶老师 15960266407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