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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市昌平区2018招聘100名社区工作者

(全职,发布于2018-07-2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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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培育一支符合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我区社区建设需要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时间

公开招考工作从20187月启动,10月中旬基本结束。

二、公开招考人数

拟招考随军家属社区工作者50人,社会社区工作者50人。共计100人。

三、公开招考条件

随军家属社区工作者: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驻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19737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四)配偶为驻昌部队现役军人。

(五)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社会社区工作者: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具有北京市昌平区常住户口(或具有本市户口实际居住地在昌平区)。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710日至200071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四、公开招考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录用等七个环节。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局、区社会建设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8723日至2018725日,在昌平区民政局网站、昌平区人才网和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发布公告。20187269:002018819:00,在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0368771317

政策咨询电话:69744244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87日在昌平区民政局网站、昌平区人才网及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8813日至2018817日登陆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818日上午90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详见准考证。全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行政能力、社工题相结合),答题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暂定于2018827日在昌平区民政局网站、昌平区人才网及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公布,考生可访问昌平区民政局网站、昌平区人才网及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查询笔试成绩、分数线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的考生到昌平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随军家属考生

1)登陆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下载并填报完成的《昌平区面向驻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随军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社会考生

1)登录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下载并填报完成的《昌平区2018年面向社会招考社工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二);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非本区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区民政局、区社会建设办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政审、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及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发布。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由区民政局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由昌平区民政局网站、昌平区人才网、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者,根据有关规定,与街道、镇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

五、公开招考相关工作

(一)关于待遇政策。被录用的人员,其待遇按照《昌平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昌办发[2009]15号)、《昌平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方案》(昌社委发[2016]2号)、《关于2017年调整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通知》(昌社委发[2017]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纳入全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二)关于录用后的管理问题。建立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协议制度,本次公开招考所录用的人员,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首次签订的《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期限应为三年。同时,鼓励和引导被录用人员首次录用期满后继续留在社区工作,保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发生违约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经费保障。本次公开招考所录用的人员,在首次签订的服务协议期限内,其工资待遇所需经费、招考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附件一昌平区面向驻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xlsx

附件二昌平区2018年面向社会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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