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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6日 点击人次:392
一、单位简介
长安区人民法院位于长安区西长安街141号,长安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23个,院机关设立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等业务部门以及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等行政部门,下设8个基层人民法庭。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熟练应用电脑办公软件
2. 28周岁以下,条件优秀可以适当放宽;
三、招聘需求
书记员 5人(男女不限)
四、岗位要求/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每月工资2300(含五险一金待遇在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位
联系电话:18706710830 029-85652803
电子邮箱:cafzgk@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141号 5楼51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