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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12月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12月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理事单位。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衣之都——海宁,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余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规划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门口,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学院现有10个二级分院和1个体育教学中心,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通识要求打基础,按岗位需求设方向,使学生横向易转移、纵向易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现有33个本科专业,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
学院以"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指导思想为指引,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使命,努力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和办学成绩,为浙江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详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8月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说明》(附件1)。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组织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9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2018年9月9日前下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和个人电子简历(含个人近期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发送到dfrlzy@,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考试时审查备案。
2.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9月中旬
学院人力资源部将汇总应聘材料并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考核人选、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并告知有关事项安排。
3.笔试考核
时间:2018年9月下旬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阶段以来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
4.面试考核
时间:2018年9月下旬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参加笔试考核后,进入面试考核阶段。面试考核采用个人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无领导小组讨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
面试个人陈述: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主要经历、应聘优势及工作设想等),限时5分钟。
面试答辩:根据面试考官的现场提问应聘人员需现场作答,提问以岗位工作和专业技能考核为主。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应聘人员均须自行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候考室的有关规定。面试正式开始后,无故迟到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5.拟录用与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考核情况及应聘者综合情况以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参加由学院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前来学院报到,办理进校手续,后由各部门安排拟录用人员业务工作,试用期6个月,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通过试用期考核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转为正式人员。
三、相关事项说明
批准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骆老师0573-87571148
E-mail:dfrlzy@
2018年8月23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8月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说明》(附后)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8月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说明 |
|||||||
序号 |
所属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计划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用工性质 |
1 |
组织宣传部 |
宣传工作管理2 |
管理 |
1 |
1.组织采写各类对外宣传报道; |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人事派遣 |
2 |
学生工作部 |
思政辅导员/分院 |
专技 |
2 |
1.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人教育引导工作;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人事代理(硕士) |
3 |
思政辅导员/学工部 |
专技 |
3 |
1.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学风建设,奖勤助贷等综合服务,以及第二课堂等工作;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人事代理(硕士) |
|
4 |
公共事务部 |
经营发展中心主任 |
管理 |
1 |
全面主持经营发展中心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 |
1.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 |
人事派遣 |
5 |
信息化管理 |
管理 |
1 |
1.负责事务部信息化工作,做好部门网站、信息平台、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内容的收集、撰写和发布等,及时报送、发布各类信息等日常管理工作; |
1.本科以上学历; |
人事派遣 |
|
6 |
质量监控 |
管理 |
1 |
1.负责事务部各项服务工作质量的监控,负责本部门各项服务工作的检查监督; |
1.本科以上学历; |
人事派遣 |
|
7 |
采购执行 |
管理 |
1 |
1.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有关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执行学院采购工作的相关制度。 |
1.本科以上学历; |
人事派遣 |
|
8 |
图书馆 |
阅读宣传与推广 |
专技 |
1 |
1.从事图书馆阅读宣传与推广工作。制定阅读推广工作计划,编制活动策划方案、活动细则,组织具体实施,开展阅读推广各项活动,并做好《阅读宣传与推广活动汇编》; |
1.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3日后出生); |
人事派遣 |
9 |
会计分院 |
教学秘书(涉外) |
管理 |
1 |
1.协助分院院长做好分院涉外教学管理规范的制定; |
1.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
人事派遣 |
10 |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
教学秘书 |
管理 |
1 |
1.协助分院院长做好分院教学管理工作; |
1.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
人事派遣 |
11 |
外国语分院 |
行政助理 |
管理 |
1 |
1.协助分院院长完成分院行政事务工作及分院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
1.32周岁(含)以下(1985年8月23日后出生); |
人事派遣 |
12 |
创业学院 |
实验中心技术维护与管理员 |
专技 |
1 |
1.负责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的运行、维护及开放;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维护经验者优先; |
人事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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