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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艺术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见云南艺术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为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
根据岗位需求公开招聘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民族学学科专业工作人员,共计18人。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报考查询
云南艺术学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和云南艺术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学术成果、获奖经历等)、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认证的材料等报名材料投递到学校人事处邮箱ynysxyrsc@。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 本人姓名 。报名材料投递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实行全年招聘。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资格。
(二)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由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就岗位需求及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艺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云南艺术学院网页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材料不齐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考察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适时组织考核,主要对专业技术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考核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在职人员考核合格后,如原单位不同意则不予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人员近三年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中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原单位鉴定不良者,考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学校审定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校党委会审定通过。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批准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聘用后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除享受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绩效工资外,根据《云南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符合条件者享受相关待遇。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考生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329
监督电话:0871-65937136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4室)
邮编:650500
附件:云南艺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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