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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3、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
4、毕业专业、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资格职务应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同意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8月30日(星期四)18∶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将如实填写完整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书的图片发送至86569692@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 姓名”。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邮箱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核。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考试当天在学校科学馆接待室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
(一)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需在2018年8月31日上午8:00准时到到学校科学馆接待室集合。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8:00未按要求到达学校科学馆接待室集合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
2、笔试内容为各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于8月31日中午在学校公示栏公布。
4、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请携带两份简历、《招聘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
1、入围考核的人选按与招聘岗位职数4∶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未达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考核。
2、参加考核人员于8月31日下午13:30在学校科学馆接待室集合并查验身份证,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
3、考核方式为试教,试教10分钟、备课40分钟。考核人员最后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4、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成绩通知单。
5、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
6、考试成绩由考核合格人员的笔试、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成绩相等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31日(星期五)18∶00在学校网站公示;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外调、函调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及《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考察情况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经批准后由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九、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0731-88105330、13787232723
2、联系人:张老师
3、学校网站:
4、学校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雷锋街道正兴路197号
5、学校微信公众号:长沙市雷锋学校
6、监督电话:
0731-84899737、84899753(长沙市教育局)
0731-84907930(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
长沙市雷锋学校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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