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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海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琼发[2016]10号)、《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属国有林场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琼编[2016]6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琼中办发[2017]41号文)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向我县林业系统公开招聘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人员到百花岭林场事业编制人员队伍中来,为百花岭林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岗位3名,其中管理岗2名、技术岗1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2日起至8月30日。
三、报名地点:
琼中县林业局二楼组织人事股,咨询电话:86227939(邱炜斌)
18976178198(林跃兴)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对象。在我县林业系统工作满五年以上(载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岗不编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国有林场工作;
2.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劳动岗位,遵守组织纪律;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技术岗位要具有林业专业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为个人自愿原则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按规定诚信填写《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百花岭林场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林业局二楼组织人事股领取),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以及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工作截止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林业局及百花岭林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招聘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分40% 资格分30% 面试分30%”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以100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以林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考场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县林业局及百花岭林场公示5日。
2、资格分:资格分按工龄、学历、职称、奖励、4项内容评分(详见附件2),总分为100分。其中,工龄占25分、学历占25分、职称(林业专业技术)占30分、奖励分占20分。具体评定计分标准如下(计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1日止):
(1)工龄(25分):林业聘用工龄计分。按聘用从事林业工作的工龄按每1年工龄计1.5分(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工龄计分超过25分的,以25分计)。
(2)学历(25分):大学本科以上计25分,大专20分(以最高学历为主,多学历不重复计分)。
(3)职称(林业专业技术)(30分):林业专业高级职称以上计30分、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计20分、林业专业助理职称计10分。
(4)奖励(20分):获省级以上劳模的奖励20分,国家、省级奖励(有荣誉证书、表彰决定文件,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下同)一次奖励计10分,县级奖励一次5分,多项奖励计分上限为20分。
3、面试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分占40% 资格分占30% 面试分30%的权重,合成考生总成绩,并按从高到低次序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主要了解拟录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有方面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体检。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可参考海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林业局、百花岭林场公开发布。公布时间5个工作日。
八、办理拟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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