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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英吉沙县面向内地省、市自主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情况,我县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内地省、市院校历届毕业生公开自主招聘400名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师范类及相近专业,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阶段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
(3)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内地院校的历届毕业生。
(4)能够提供人事档案。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能够规范书写汉字。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往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两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自聘老师在合同期内应积极参加自治区的特岗招聘考试,限报英吉沙县特岗。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政审)、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培训、聘用等。
( 一)网上报名(长期招聘)。
1、报名实行网上邮箱报名,每人只能投递一次报名资料,重复投递,视为作废。报名的考生将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盖章的政审表(A4纸正反打印)、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1285548061@。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 招聘岗位”。
2、招聘岗位按报名先后顺序由英吉沙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集中电话或QQ群通知应聘者。
3、注意事项: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报名结束后在群里公布
(二)面试、体检在报到后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英吉沙教育局安排,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待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通过考试,体检后与英吉沙教育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10天如果双方均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意向的,可视为续签下一年,以此类推聘用期不超过三年。
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及要求
管理:受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1、受聘教师享受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本科7319.12元/月、大专6969.56元/、中专6856.24元/月),工资实行按月发放,由县财政统一解决。每月实发:本科3800元左右,大专3700元左右,中专3500元左右。奖励性绩效工资300-500元,每半年发一次。
2、工作满一年后,发放第13个月工资,本科2000月左右,大专1800元左右,中专1700元左右。
3、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取暖补贴1000元/年,按照国家规定报销往返探亲路费。
4、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乡村学校远近距离不同,分别发放100-450元/月不等,一年一发。
5、纳入特岗教师序列后,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聘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6、住房待遇:每人在县城免费提供45—50㎡周转房一套,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床、沙发、被褥、电饭煲、茶几、橱柜);分配至乡镇工作的教师还可免费提供2人一套45—50㎡公寓宿舍。
7、要求:①被聘人员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②被聘人员在三年内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考试,并考取英吉沙县区域内自治区教师岗位,进入自治区教师编制,享受自治区特岗教师待遇。
8、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党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地址和联系方式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新城区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844500,
英吉沙县教师招聘QQ群:273402790
联系电话:人事科(0998-3622442)
程老师:15199805680
姚老师:15535251971
新疆英吉沙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