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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信息期数: | 嘉兴卓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信息分类: | 校园招聘会 | 招聘方式: | 现场招聘 | ||||||||||||||||||||||||||||||||||||
招聘条件: | |||||||||||||||||||||||||||||||||||||||
招聘时间: | 2018-09-21 10:00:00 | 招聘地点: | 待定 | ||||||||||||||||||||||||||||||||||||
联 系 人: | 葛先生 | 联系电话: | 15858376049 | ||||||||||||||||||||||||||||||||||||
嘉兴卓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校园招聘简章
一、公司简介 嘉兴卓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专注于生物酶制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科技型专业化企业,总部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交会处的浙江省嘉善县。公司致力于生物技术的工业化应用,是国内目前生物酶制剂综合品类最多的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造纸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石油工业等领域,销售网络遍及国内20多个省市,并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下设研究开发中心、生产加工中心、营销管理中心,在上海、广西南宁建立生产和销售基地,销售收入连年保持稳步增长。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一支具有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科技研发队伍,专业人才队伍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超过80%,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超过10%。累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完成新产品鉴定20余项,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中小型科技企业。 嘉兴卓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树立“立志成为世界一流酶制剂产品供应商”的企业愿景,秉承“以发展壮大中国生物酶制剂产业为己任”的企业使命,坚持“以人为本、共创、共享、共荣”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资金、技术、设备、管理等优势资源,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成为国际知名、极具影响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而不懈努力。 二、岗位需求及薪资待遇
三、福利保障 五险一金、节日福利、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带薪福利假、员工宿舍等。 四、应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海外留学生。 2、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秀。 3、非外语类专业毕业生,要求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以上水平;外语类专业毕业生,要求外语水平达到专业八级水平,口笔译流利。 4、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获得优秀或先进称号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五、招聘方式 (一)招聘流程: 简历筛选-现场初试-复试-发送录用通知书-签订就业协议; (二)简历投递: 1、参加校园宣讲会和双选会现场投递纸质简历(附免冠照片)。 2、投递电子简历(附免冠照片)至hr@,邮件标题格式为:学校-专业-学历-姓名-意向岗位。个人简历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请勿粘贴至正文中。 (三)面试注意事项: 凡接到通知参加现场面试的毕业生,请携带个人详细简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身份证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其他资格及奖励证书)、经所在学院签章确认的成绩单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先生 15858376049 章女士 18858384934 (五)公司地址 浙江省嘉善县晋阳东路568号
附件1: 嘉善县基本情况
嘉善县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江浙沪两省一市交会处,东邻上海(80公里),西依杭州(98公里),北靠苏州(90公里),南临乍浦港(35公里),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对外开放县市之一,素有“接轨上海第一站”之美称。 嘉善县县域境内一马平川,土地肥沃,水系发达,特产富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十分便捷,320国道、沪杭铁路、沪杭甬、沪嘉湖两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浦东国际机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一小时左右均可抵达,沪杭高速铁路在嘉善设有停靠站,18分钟内就可从嘉善直达上海。 近年来,嘉善县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科技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省级生态县”、“省级教育强县”等荣誉称号。
附件2:
嘉善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节选
一、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须来善全职工作,并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 (一)非公企业引进人才 1.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浙江省认可的副高及以上职称,学历专业或职称须与所从事工作相符。 2.与所服务企业必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三)领军人才 二、非公企业引进人才,其工资待遇由企业从优确定。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三、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新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每满一个自然年度,按照以下标准发放生活津贴,自申请之年起发放3年。一旦调离本县即停止享受。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月1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月600元。 四、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新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每满一个自然年度,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住房补助,自申请之年起发放3年。一旦调离本县即停止享受。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年10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年5000元。 已安排人才公寓的,相应年度不再享受住房补助。 五、对符合规定的新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其工资薪金收入在20万元及以上(以本县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准),工作每满一个自然年度,按照其本县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的70%给予奖励,自申请之年起发放3年。每人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5万元。 六、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新引进人才,连续全职在我县工作满6个自然年度(以本县缴纳社会保险为准),且与所服务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可获得一次性长期工作奖励金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