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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由中山大学申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独立学院。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东莞校区位于与广州市黄埔区一江之隔的东莞市麻涌镇。
学校教学设施齐备,与中山大学校园网实现互联,共享中山大学丰富的信息资源,并有校车往返中山大学与我校各校区,广州公交直达东莞校区,交通便利,通讯网络发达,生活设施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是教书育人的理想胜地。
因学校发展需要,竭诚欢迎社会优秀人才任职我校。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管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质量工程各类项目建设、运行与日常管理;
(二)负责科室资料分析整理、相关材料审核上报、项目经费方案落实;
(三)负责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网站及其他信息系统的拓展、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该岗位工作地点主要在东莞校区。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执行力强,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与技巧;
(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四)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者优先;
(五)有较强的行政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六)身体健康。
四、薪酬待遇
中级职称年薪10至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者年薪8至10万元。
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经录用,可提供住宿。
五、应聘程序
1.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含证件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预备以下材料(录用入职后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
计生证明、入职体检报告(三甲医院)
2.应聘方式: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电邮至zsuxh@,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 学历 专业 应聘职位 ”。
有关应聘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3.应聘时间:即日起至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7211881
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节假日、寒暑假除外)10:00-12:0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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