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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系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经报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其中管理岗位6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条件(详见附表);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竞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情况;
(6)按规定应回避的;
(7)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cn[点击查看])、椰城青年网(http://ww***.cn[点击查看])、海口市人社局网(ww***.cn[点击查看])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18年9月20日至10月9日(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竞聘人员可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椰城青年网、海口市人社局网进行报名。每名竞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职位。
3.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jpg格式);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100Kb);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5)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
(6)户口本(扫描件,jpg格式);
(7)留学回国的竞聘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竞聘人员将登记表、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swzzb666@)。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将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责任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竞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8年10月10日09:00—10月16日17:00及时登录电子邮箱或注意查收手机短信,如果资格审核未通过,不能参加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竞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竞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椰城青年网、海口市人社局网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位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椰城青年网、海口市人社局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椰城青年网、海口市人社局网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椰城青年网、海口市人社局网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椰城青年网、海口市人社局网公布。
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椰城青年网、海口市人社局网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党组审议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椰城青年网、海口市人社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不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委办申办《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号楼一楼1022室(团市委组织部)。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334;0898—66222793
联系人:黎业卫李自渊王思思
(报名期间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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