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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妇女人才交流中心
招聘公告
为满足业务需要中心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综合运营岗工作人员2名。
一、中心简介
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妇女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9年1月11日,是经中央编办批准的行业人才服务机构。中心已完成改制,目前是集体所制单位,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的54家部委级人才机构之一。中心根据我国女性人才素质的整体状况,把握女性人才提高素质的迫切需求,面向妇女,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和开发创新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帮助不同就业创业群体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推动妇女人才事业发展。中心未来将严格遵照国家部署,紧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快速推进步伐,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具有特色的、专业的人才服务机构,为我国妇女人才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
(2)党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和各类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三、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应为统招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需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2.社会人员应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工作经验不低于两年。
3.专业不限,市场营销专业优先。
4.形象好,沟通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5.北京户口优先。
四、岗位职责
1.完成中心培训部和人才交流部相关业务内容.
2.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待遇
1.社保按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
2.工资按照妇女人才交流中心薪酬体系执行。
3.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制,无编制。
4.应届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
5.不接受人事档案,不解决进京落户。
6.工作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好润大厦
六、招聘流程
1.于2018年10月8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投递至zhaopin@ccwt
2.简历筛选,电话短信通知考生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通知面试。(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考生自行登陆中国妇女人交流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及入围结果,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按实际考生人数安排面试)
4.面试,(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三道问题)
5.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考生自行登陆中国妇女人交流中心官网查询拟聘用结果,拟聘用人员放弃的按照排名依次替补。
6.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妇女人才交流中心官方网站公示7天。
7.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北京公立医院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8.办理入职手续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 妇女人才交流中心
2.联系电话: 010-59442921
3.简历投递邮箱: zhaopin@ccwt
4.中国妇女人才交流中心官网: ww***.cn[点击查看]
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
妇女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9月17日
【请毕业生同学警惕虚假信息,如遇要求汇款的情况请务必不要汇款并及时与辅导员老师或招就处联系(010-62989251/6298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