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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抚宁区第一中学(抚宁县第一中学),座落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是抚宁县唯一一所河北省示范性高中。距秦皇岛市市区30公里,距南戴河海滨20公里。始建于1952年,占地近150亩。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88人,专任教师262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河北省名师1人;高级教师72人、一级教师83人,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占全校专任教师的67%;省市级骨干教师11人。
二、聘用指标
需求学科及聘用指标见下表:
需求学科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心理健康 |
聘用指标 | 4 | 4 | 4 | 2 | 1 |
三、聘用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本科一批次及以上对口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其中研究生起始学历可以放宽到本科二批次,所学专业要与所报专业一致,且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至少有一个属于师范类。
四、聘用程序
详情见附件一《聘用程序》
五、聘用要求
(一)体检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人员,限2019年8月25日前到区教育局报到,同时将毕业生档案交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2019年9月1日正式上岗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上岗前须具有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上岗前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不附带任何经济补偿。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3年,首个聘期内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岗位。
(四)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附带任何经济补偿。
(五)被聘用人员上岗后,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完成每学年教育教学任务,个人不得中途提出解约。凡学年内自行离岗的,未至学年末聘用单位不予办理解约手续。
六、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为区内编外教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区同等条件在编在职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职称评聘参照省人事厅《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335-6687170、18333500129(李老师)
附件一:聘用程序.docx
附件二:《秦皇岛市抚宁区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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