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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文山学院

(全职,发布于2018-10-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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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2018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职能、地址

  文山学院是云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职能是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学院开展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管理学、农学等学科本科学历教育,相关学科专业的科学研究,成人教育,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国际合作,学术交流,社会服务。

  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学府路66号

  二、招聘对象

  具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具体岗位要求以本公告附件《文山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见本公告附件《文山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考察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技能等全部条件;

  (四)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年龄在30周岁(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紧缺急需人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并提交《文山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承诺”处网络报名时可先使用电子签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定并提供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3.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文山学院网页(ww***.cn[点击查看])公告栏阅读招聘公告,下载并如实填写《文山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邮箱:wstcrsc@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0:00—10月30日17:00。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6-2624099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学历 、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3.报名人员应将本公告第六项“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要求提供的材料以电子文档、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告公布的报名邮箱,以完成报名。上述所有报名电子材料要求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考生姓名 报考岗位”命名,如“张三 人文学院专技岗”,电子邮件的主题统一命名为“2018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前请认真核对,不要重复提交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由云南省教育厅和文山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于2018年11月6—7日在文山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

  2.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到文山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的个人自荐材料,复审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与领取准考证时间同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5:30到文山学院人事处报到,参加资格复审,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人事处地址:文贤楼四楼4-15室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文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文山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省教育厅人事处对组织考试相关环节进行指导。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岗位(专业)知识占70%,考试时限共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相关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高等教育知识的应用、从事高等教育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文山学院综合教学楼,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要求博士学历的岗位除外),未达到1:3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紧缺急需人员的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开考。属于放宽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结束当天在文山学院人事处公告栏上公布,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文山学院人事处申请复查。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并已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考察程序。

  (二)面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部门面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采取测试、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第二部分为学校考察小组面试,由学校考察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者,不予聘用。

  博士岗位若只有1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部门面试,面试地点由相关用人部门自行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11月12日(星期一)学校考察小组面试,面试地点:文山学院文贤楼201室。

  (三)公布综合成绩。2018年11月13日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公布地点:文山学院文贤楼一楼大厅公告栏。

  (四)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部门面试×50%+学校考察小组面试×50%。

  2.考试综合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步招聘程序,不予录用。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十、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须进行体检,由文山学院人事处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人事处公示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按程序报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在报批时附情况说明: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捺手印的书面情况说明);

  4. 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人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本人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录用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此次招聘考察结束后、报批办理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证明原件提交学校人事处。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云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费和科研启动经费。

  2.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3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计算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上当受骗。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五、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者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可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其他情况,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联系部门:文山学院人事处  电话:0876—2624099

  监督部门:文山学院纪监审处  电话:0876-2666609

  附件:



  文 山 学 院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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