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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全职,发布于2018-10-1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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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8-10-19]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是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全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的建设运营管理等业务。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公司人才队伍结构,计划公开招聘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1、招聘专业:法学、法律、给排水、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金融学、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财政学、审计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行政文秘、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人数:30人。具体岗位分配详见《春华水务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9时——11月1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   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9时——11月2日17时。资格初审工作由春华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进行笔试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春华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调整其招聘计划。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四)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17年、2018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29日9时——11月5日9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18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7年、2018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于2018年11月18日——11月20日到春华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2)由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4、报考人员务必于11月14日9 时至11月17日9 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

(一)笔试科目为岗位综合素质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司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试卷。

(三)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

(四)笔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春华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复审时间为11月29日——11月30日。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该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隐瞒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春华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接到春华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通知单》后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春华水务公司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专业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八、体检和考核

(一)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专业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春华水务公司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春华水务公司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工作由春华水务公司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九、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公示确定录用的工作人员,春华水务公司通知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二)录用

(1)对招考录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春华水务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工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资3600元/月(应发工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4500元/月(应发工资)。录用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录用工作期间,春华水务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录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考录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ww***com[点击查看])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人员对岗位及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春华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

咨询电话:0471—4610207

监督举报电话:0471—4611226

本简章由春华水务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应届生及上一年毕业生减免考务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