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因工作需要,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委托我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岗位名称 |
拟招聘临时人员数 |
学历及其他要求 |
性别 |
年龄 |
备注 |
精神科护理岗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
男女不限 |
35岁以下 |
1、内科护理岗要进行技能操作考评。 2、身高要求:男性1.65米及以上,女性1.58米及以上。 |
内科护理岗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在公立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中专。 |
女性 |
35岁以下 |
|
精神科护工岗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医学类专业优先。 |
女性 |
35岁以下 |
|
精神科护工岗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医学类专业优先。 |
男性 |
35岁以下 |
二、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壮。
2、不属于聘用范围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饮酒成性的;
(5)有高血压病,有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者;
(6)其他情形。
3、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到2018年11月30日前。
4、行业要求:热爱护工工作,能吃苦耐劳,勤学好做,耐心细致,不怕精神病人打,能忍让不打病人。
5、服从医院其它工作安排。
三、聘用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合同期限一年一签。
四、薪资待遇
面议,一经录用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9:00—2018年11月15日17: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垫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102室(月阳路87号劳动小区内)。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和增减页)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4张一寸照片。
4、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应聘登记表。
5、联系电话:张老师023-74654168 15123236350
六、面试
电话通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只有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由精神卫生中心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同时发放奖励性绩效,并与我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重庆市垫江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