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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全职,发布于2018-11-1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工作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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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运作工作需要,经研究,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有关人事管理及工会的相关工作,协助中心其他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1、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非人力资源或行政管理专业的需具备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专业可无需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亲和力、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沟通领悟能力强。

4、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了解或愿意学习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

6、工作细致认真,原则性强,有良好的执行力及职业素养。

7、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公平公正、做事严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佛山民政信息网”、“佛山社会组织信息网”、“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佛山人才网”上发布10-15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181123日(报名期间接受材料时间为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佛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五楼504室。联系电话:0757-83380219,联系人:黄先生。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大1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查:由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进行总体评价。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佛山市社会组织论坛”上公布,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对考生的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3.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中心负担。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佛山民政信息网”、“佛山社会组织信息网”、“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管理及薪酬

聘用人员月薪4709/月(含五险一金,另有考勤及绩效考核补贴),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全额工资的80%。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六、相关事项

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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