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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岚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原则性强,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1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岚山中路7号区城建发展公司人力资源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五楼)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蝶0633-2660751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证明个人能力和满足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作品、科技成果、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2份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3);凭境外学历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份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不方便提供的,在考察体检时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并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3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个别岗位的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加分,取单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有主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空缺的,在笔试合格线以上,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折算后总成绩不得低于65分。面试中如遇其他情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作进一步复审。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六、管理及待遇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公司各部门或各子公司相应工作岗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组织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
附件一: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二: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三:诚信承诺书.docx
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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