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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苏省海安市广播电视台

(全职,发布于2018-12-0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电视摄像记者|广播电视技术人员|广播主持人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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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派遣到海安市广播电视台从事办公辅助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岗位1电视摄像记者1

岗位2广播电视技术人员1

岗位3广播主持人1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办公辅助岗位2745/月,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81218(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海安市电视台负责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面)试费100元。

6.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81219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

7.准考证领取:20181220(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8.考试时间:

岗位1笔试:20181224日;技能测试:20181227日;

岗位2笔试:20181224日;面试:20181226日;

岗位3技能测试:20181222日;笔试:20181224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1.考试形式

岗位1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新闻写作(70%)。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摄像采编的实际操作能力,编辑软件为AdobePremiere。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收取技能测试费100元。

岗位2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相关专业知识(70%)。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

岗位3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新闻写作(50%)。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进入笔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笔试。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岗位1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技能测试成绩×50%

岗位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

咨询电话:0513—88921559

六、本简章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30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电视台18.12.xls

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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