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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全职,发布于2019-01-30)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项目管理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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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安排及岗位需要,经学校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项目管理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对外汉语专业或英语专业。

3.年龄要求: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其他:

l有海外汉语推广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l具备跨文化交际或沟通能力

l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l具备一定的中英文公文写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128211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相关证书等)

2)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奖状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辞职(解聘)证明;

3)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请应聘者需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530599023@。(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 毕业院校 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1.本次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通过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小组,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的相关工作,并确定拟聘人选。

3.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以1:3的比例进行面试。

4.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待面试结束后,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本次招聘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学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考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考察结束后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oi***.cn[点击查看])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录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工资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的薪酬按照《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月薪3500元(含五险),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蒙自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红河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0873-3694865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873-3694846老师)

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128

oi***.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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