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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乐山市市中区消防大队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的男性社会青年,从事灭火救援、消防车辆驾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6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身高162cm(含)以上。
2.年龄、驾龄要求:
灭火救援战斗员:年满18至24周岁(1995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专职消防队经历、部队退役军人可放宽年龄至26周岁(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消防车驾驶员:年满20至26周岁(1993年3月1日以至1999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持B照、驾龄1年以上;持B照以上、部队退役军人可放宽年龄至28周岁(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愿从事消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不良嗜好,本人无犯罪记录;户籍为四川省行政区内。
4.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下列人员优先录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其中服役期间执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消防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市级(含)以上消防技能比武获奖的(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且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可视情直接录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具有其他特长专长的优先;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或已取得初级(含)以上灭火救援员资格鉴定的优先(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即日起止2019年3月15日下午6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退役证、毕业证、驾驶证、岗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冠蓝底照片1寸2张到乐山市中区嘉祥路275号消防大队3楼办公室报名,领取、填写《乐山市中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证明、相关证件等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初步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技能测试、体检等。
(三)体、技能测试。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测试。主要包括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100米跑、3000米跑等基础体能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需进行驾驶技能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四)体格检查。由应聘人员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自理,2019年2月后已体检的可直接提交体检报告),未提交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察。按照体、技能测试、体格检查结果确定政治考察对象,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考察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确定拟录用人选,电话通知其本人,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含岗前消防技能集中培训不少于1个月),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四、待遇保障和管理
1.工资由地方财政保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建立符合专职消防队工作特点的工资待遇,工资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遇国家对专职队员待遇调整时将以新标准为准),并逐年定期增资,日常加班费另行核算;担任管理职务和驾驶岗位人员另享受岗位职务补贴。
2.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专职队员统一购买“五险”(招聘单位缴纳单位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由招聘单位代为缴纳),并为专职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单位食宿全包,免费统一发放消防员服装。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4.在职期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职队员推荐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表彰奖励;遇有国家性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队员参加招录。
5.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24小时全天值班,实行“两班四运转”执勤模式(即上班四天休息四天);专职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和服从分配调派,遇重大任务时临时抽调参与执勤,弹性安排补休、轮休或给予补助。
五、其他事项
1.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乐山市市中区消防大队报名咨询电话:0833-5300999,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990696444。
2.体、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乐山市市中区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乐山市市中区消防大队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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