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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和田地区精神病福利院

(全职,发布于2019-03-1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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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精神病福利院招聘医护人员招聘简章
2019年03月18日 18:07  

    一、招聘对象与计划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专科及中专毕业生。30岁以下,无资格证的聘用人员须在上岗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中西医)专业20(大专及以上),护理20(中专及以上),药学专业1(大专及以上)医学影像技术2(大专及以上)医学检验技术1(大专及以上)康复治疗技术3(大专及以上)

招聘优惠政策

1.被聘用医护人员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发放基本生活费1500/月。

2.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并缴纳“五险一金”。

3.工资待遇:本科学历每月工资待遇标准5206.1元(含单位承担五险一金1206.1),扣除个人承担五险一金682元,实际发放3318元。大专学历每月工资待遇标准5006.1元(含单位承担五险一金1206.1),扣除个人承担五险一金682元,实际发放3118元。中专学历每月工资待遇标准4806.1元(含单位承担五险一金1206.1),扣除个人承担五险一金682元,实际发放2918元。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者并注册在本院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00(须在本院注册5年及以上,工资每月加500元。

4.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的休假及福利待遇。工作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由单位报销路费。

5.聘用人员单位统一安排宿舍,并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上班时工作餐每次5元钱,上下班统一由单位安排车辆接送。

6.聘用人员可参加本单位或外单位的入编考试,考取后纳入事业编制,由财政统一发工资。如考取外单位,可将在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转到新单位,在本院工作时间可以追加计算工龄。

四、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2日9:00-14:00

地点:河西学院医学院

五、联系方式:

陈菊香院长13779290086  姜向峰(医务科干事):13579257578张亚琴(医务科干事):13359431049   QQ961432748

办公室电话0903-2943637    0903-294031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