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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2019年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创办于1942年,位于县城中心,2009年6月被授予“湖北省示范中学”称号。在校学生近1800人,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190人。学校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4.1万平方米。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品德良好,能从事高中教学,并愿意长期服务于远安教育事业。在校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获得奖学金或其他奖励的优先签约。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师范类毕业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师范类毕业生)或者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必须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专业二乙及以上水平)
5.应聘非英语学科教师应通过国家公共英语四级考试,应聘英语教师应获得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三、招聘计划( 2名)
物理教师1名 通用技术教师1名 (物理或计算机专业,愿意教授通用技术亦可)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师范院校发布招聘公告,到部分高校现场发放招聘资料,接受政策咨询和报名。
2.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电子邮箱递交应聘资料。
3.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面试。
4.组织面试。学校按照公开、差额选拔聘用的要求进行面试。若招聘指标出现空缺,可实行递补,至招聘计划满额。
5.组织体检。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初步人选,组织初步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6.进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查证属实者不予聘用。
7.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报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审批通过,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聘后待遇
1.聘用后于2019年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2.享受财政工资、校内绩效工资、高考质量奖等。
本科生第一年见习期间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研究生每月发放住房补贴500元,共计5年,研究生第一年见习期间年收入不低于13.5万元。一年后转正定级,工资收入随国家、县内政策逐年增长。
3.住宿在人才公寓(2室1厅或1室1厅,面积约50平方米);学校办有教工食堂;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717-3812164 接待宣传部
13986763119 郭老师 QQ邮箱:43633395@
2.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翔路8号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