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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招聘公告 | |||||||||||||||||||||||||||||||||||||||||||||||||||||||||||||||||
2019-04-02 17:55 | |||||||||||||||||||||||||||||||||||||||||||||||||||||||||||||||||
西安邮电大学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院校,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划,2019年拟引进海内外优秀博士70余名。 一、招聘学科领域 通信、电子、计算机、自动化、经济、管理、数学、物理、外语、人文、艺术等学科领域。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工作,治学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应聘者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博士毕业于知名科研院所或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 四、遴选类别及条件 (一)A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国外期刊可以是通讯作者,国内期刊可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发表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下同)学术论文1篇;或SCI二区2篇;或在SCI三区以上3篇;或ESI高被引前3%。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顶级人文社科科学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在SSCI、A&HCI期刊、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3篇且其中1篇发表在SSCI、A&HCI期刊或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在SCI期刊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三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注: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相当于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1篇。) (二)B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为二区;或在SCI三区2篇;或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EI期刊2篇。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SCI、A&HCI期刊、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经济学学科排名前50%的高校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毕业生为3篇);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A、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SCI期刊三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注:EI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当于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论文1篇。) (三)C类博士: 达不到A类或B类博士招聘条件,但又属教学科研单位急需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已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试讲效果良好,年龄原则上32岁以下(女性可适当放宽,学院认为有发展潜力者可以适当放宽),为满足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合约制招聘。 五、待遇 (一)A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55万元。特别优秀者提供有偿公寓一套,安家费10万元。 2.理工类提供1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同时享受3年校内副教授七级绩效津贴,超过3年未取得副教授职称者,按实际聘任岗位兑现绩效津贴。 (二)B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年发放3500元/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5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45万元。 2.理工类提供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并享受校内所聘岗位绩效津贴。 (三)C类博士按合约制管理: 1.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同时聘期内享受校内副教授七级绩效津贴; 2.聘期内发放3500元/月租(住)房补贴; 3.可适当报销科研活动费用(论文版面费、国内学术会议等);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考核管理。 (1)按合约制聘用,聘期三年。与学院、学校签订三方工作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人事关系由学校委托社会机构进行管理,其党团关系可转入学校,亦可申请参加学校工会组织。 (3)聘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校内职工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参与所在单位教学、科研与公共活动。 (4)聘期内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得申请长期出国(3个月以上)。 (5)聘期内如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工作协议,停发学校提供的一切待遇。 (6)聘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聘期内应聘者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业绩,可随时转为事业编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当年A类博士标准补齐差额。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与二级学院或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道德鉴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主要论文、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分区证明、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等)。上述材料可先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到前核查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到前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 邮编:710121 联系人:苏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155 Email:rs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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