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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殊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心素质。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特殊教育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1984年4月21日后出生)。应聘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需提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和所有科目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件等的材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8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其中培智教育专业类教师5名、儿童康复专业类教师3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1日上午8: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查阅身份证、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材料(备用2寸正冠相片3张);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4月22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3、主要测试相应岗位专业的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时事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五)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入围人选与海丰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粤人社发[2011]134号)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对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在汕尾市人才网或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聘任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729558550
海丰县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附件1
2019年广东省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岗位 代码 |
招聘岗位、 等级 |
招聘 人数 |
招聘 对象 |
招聘条件 |
编制 类型 |
岗位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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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研究生 (代码) |
本科 (代码) |
专科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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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海丰县特殊 教育学校教师 (专业技术 岗位十三级) |
5 |
应届 毕业生 或社会 人员 |
35周岁 或以下 |
全日制 大专生 及以上 |
特殊 教育学 (A040109) |
特殊 教育 (B040108) |
特殊 教育 (C040118) |
财政 核拨 |
从事 培智 教育 教学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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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
海丰县特殊教育 学校教师 (专业技术 岗位十三级) |
3 |
应届 毕业生 或社会 人员 |
35周岁 或以下 |
全日制 大专生 及以上 |
特殊 教育学 (A040109) |
特殊 教育 (B040108) |
特殊 教育 (C040118) |
财政 核拨 |
从事 儿童 康复 教育 教学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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