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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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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同意,其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是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职能是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运行保障、市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管理指导协调等职责。 二、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审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三、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导服岗位要求招聘对象形象好、气质佳,亲和力强,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文字工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下载《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9年4月22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nbssgbrs@,同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且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未上传电子照片及逾期报名的,按未报名处理。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笔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采用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的考生须准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08:30,地点: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554会议室。复审时须携带:填好的《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归来人员须凭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证明。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被当场告知,并在现场等待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时间定为2019年4月27日09:30—10:30,考试地点现场通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开展面试考试。 面试主要是通过现场解说、提问解答等方式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言行举止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终审和录用 1、终审 通过综合评定,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电话通知对方。拟录用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须自行前往医院体检,并将身体健康证明上交招聘单位,体验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2、录用 根据终审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在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ww***.cn[点击查看])“中心公告”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7185981;监督电话:87187166。 附件:《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ww***.cn[点击查看]
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 2019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