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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全职,发布于2019-05-1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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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录入时间:2019-05-15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创建于公元1903年,系中国百年名校。学校坐落于长沙城南妙高峰下,立湘江东岸,西望岳麓。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领袖毛泽东曾在第一师范求学,从事革命活动,1920年秋至1921年冬,担任附小主事(校长)。何叔衡、李维汉、谢觉哉、萧三等曾任教于此,任弼时、毛泽覃、陶峙岳、廖沫沙等求学于斯。学校一直享有“名校名师育名人”之美誉,书写出一串串闪光的辉煌。1960年,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1978年,列入教育部首批全国20所重点中小学名录;1980年,成为湖南省8所开展整体教学改革实验的中小学之一;20世纪九十年代,多次被评为全国小学语文、数学教改实验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教育部国培计划实践基地、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湖南省普通高校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科研实习基地、湖南省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cn[点击查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网站(yf***.cn[点击查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4日至6月7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rc***003[点击查看](ZP为大写字母),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用户名后详细阅读应聘须知,按照须知要求对照应聘的岗位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教。由评委分项目分别计分,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答问和才艺展示。

试教:试教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试结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页公布。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3.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822821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0731—8512542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举报电话:

0731—8822820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监察处)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9年5月15日